开闭原则OC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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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官方定义
开闭原则,英文缩写OCP,全称Open Closed Principle
。
原始定义:Software entities (classes, modules, functions)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 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。
字面翻译:软件实体(包括类、模块、功能等)应该对扩展开放,但是对修改关闭。
2、自己理解
2.1、原理解释
对扩展开放。模块对扩展开放,就意味着需求变化时,可以对模块扩展,使其具有满足那些改变的新行为。换句话说,模块通过扩展的方式去应对需求的变化。
对修改关闭。模块对修改关闭,表示当需求变化时,关闭对模块源代码的修改,当然这里的“关闭”应该是尽可能不修改的意思,也就是说,应该尽量在不修改源代码的基础上面扩展组件。
2.2、为什么要“开”和“闭”
一般情况,我们接到需求变更的通知,通常方式可能就是修改模块的源代码,然而修改已经存在的源代码是存在很大风险的,尤其是项目上线运行一段时间后,开发人员发生变化,这种风险可能就更大。所以,为了避免这种风险,在面对需求变更时,我们一般不修改源代码,即所谓的对修改关闭。不允许修改源代码,我们如何应对需求变更呢?答案就是我们下面要说的对扩展开放。
通过扩展去应对需求变化,就要求我们必须要面向接口编程,或者说面向抽象编程。所有参数类型、引用传递的对象必须使用抽象(接口或者抽象类)的方式定义,不能使用实现类的方式定义;通过抽象去界定扩展,比如我们定义了一个接口A的参数,那么我们的扩展只能是接口A的实现类。总的来说,开闭原则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和代码的重用性。